興仁一“80后”干部受處分!看看是因為啥?
“作為國家公職人員,我未能經受住禮品禮金的誘惑,違反了廉潔自律有關規定,辜負了組織對我的信任和培養。”面對自己所犯的錯誤,興仁市城南街道辦經濟發展辦原負責人王某悔恨不已。
2019年8月,興仁市紀委監委收到州紀委監委關于王某的問題線索后,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。
經查,王某系興仁市城南街道辦的一名“80后”干部。2018年中秋節前至2019年1月,王某利用在城南街道辦城建辦工作的職務便利,多次為某建設公司取得項目招標代理權提供便利,收受他人現金1.3萬元、2瓶飛天茅臺,折合現金共計1.66萬元。
王某身為國家公職人員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其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。鑒于在組織調查期間,王某如實交代違法事實、主動上交違法所得,2019年12月,王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,其違法所得全部予以收繳。
違規收受禮品禮金,是一個“老問題”,也是典型的“節日病”。其背后反映出一些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紀法意識淡漠、缺乏敬畏之心。對于這種無視廉潔從業規定、不收斂不收手的違紀違法行為,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發現一起嚴懲一起,真正讓制度“長牙”,讓紀律“帶電”。(興仁市紀委監委)
來源:廉潔黔西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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